热爱法宣工作加大宣传力度 ——本市召开委办局第二季度法宣工作例会


3月31日上午,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上海建工集团召开委办局、集团公司2003年第二季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例会。会议由市法宣领导小组成员市司法局副局长兼办公室副主任桂晓民主持,建工集团党委副书记范忠伟致词欢迎各委办局、集团公怀同志并简单介绍该集团50年来参加的重大工种项目。82个单位联络员及相关人员参加。

缪晓宝同志首先向承办法宣例会的建工集团表示衷心感谢!还向受到表彰的优胜单位、表扬单位和优秀联络员表示了热烈祝贺!还向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从事法宣工作的同志们表示深深感谢并致以亲切的问候!人着重强调了三个问题。第一,法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群众性、教育性、普及性、基础性很强的工作。法制宣传的重要意义不仅仅是一种形式上的宣传,实质上是促进全民族法律素质的提高。第二,法制宣传工作不是一项立竿见影,一蹴而就的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反复性、持久不断性的工作。法宣工作是“科教兴市”的一项重要内容。现在我们要走通“科教兴市”华山一条路。法宣就是属于教育的范畴,要达到实现“四化”全面小康目标,教育不先行就很难做到。第三,法制宣传工作要做到学法与用法相结合,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法制宣传教育和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实践相结合。作为法制的宣传,每个单位要吸取人类发展的优秀文明成果,人类发展优秀成果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法制的精神、法律的理念,这在法制宣传教育过程中确实是我们听吸取的一种优秀的成果,从而不断提高完善自己。

会议传达司法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座谈精神;宣读了表彰2002年法宣工作优胜单位、表扬单位和优秀联络的决定;小结了第一季度市属委办局法制教育工作和开展专业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的情况;市财税局、市残联、市交巡警总队、市禁毒办、市环保局等单位的同志分别在会上介绍了开展税法宣传月、5·18助残日、5·25交通法规、6·5环境日宣传、6·26禁毒日等法宣工作打算,交流第二季度本市开展社会法制宣传设想布置第二季度法宣工作任务。

会议认为,今年第一季度市一级的四项大型法宣活动效果较好。以“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为主题,市消协、市工商局、市建委、市经委、市房地局、市技监局等先后于1月和3·15开展了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宣传;2月28日至3月6日,市人大财经委、市农委、市司法局等在浦东、奉贤的11个区县135镇乡举行了农村土地承包法集中宣传;市民族宗教委于3月1日至3月7日第8次在全市260多个宗教场所和19个区县104个街道镇乡进行了“民族、团结、进步”法制宣传周活动;市妇联、市劳动保障局、市司法局等联合举办的第4届“三八维权周”3月5日至3月1日进行。专业法律法规始终围绕市民和社会关注热点展开宣传,呈现出2个特点,一是计划性、针对性、互动性强。市消协在已经设立12315电话基础上,又建立了市消协人民调解委员会和5万元以下消费争议仲裁中心,扩容了消费者维权通道,形成了上下同步动、各方联手动、媒体积极动的良好态势;二是法制宣传动力、活动、潜力进一步体现。一季度法制宣传活动比较注重与法律服务、执法、法律施行、送有机结合,受到了市民们欢迎。市妇联于3月9日开通的反对家庭暴力热线电话,仅20天,接到反映暴力来电达120多件。

会议部署第二季度几项主要工作是,1、各委办局、集团公司要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法宣座谈会和3月19日市法宣工作会议提出的任务;2、组织开展“提高法律素质,做新一代上海人”主题系列活动;3、继续加强面向社会、面向市民宣传专业法律法规宣传工作;4、做好重点、重视对象,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学法工作;5、加强调研工作;6;做好信息上报等基础工作。

桂晓民同志讲话中对做好第二季度的四项重点工作提出3项要求:1、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2、牢牢抓住法制宣传教育的关键环节,进一步做好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3、进一步强化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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