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法宣干部的工作水平,加强工作交流,为完成今年法制宣传工作的各项任务奠定坚实的基础,市法宣办于4月14日-16日举办了上海市2003年区县法宣干部培训班,各区县司法局分管局长、法宣科(处)长及部分法宣工作骨干共50余人参加了培训班的学习。
本次培训共分三个专题,第一个专题是“深化依法治市,推进政治文明建设”。市依法治市办副主任施凯结合学习党的十六大关于政治文明建设的有关论述,以“法制建设与依法治市”为题,从依法治理的背景、依法治理工作中必须解决的几个关系以及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等三个方面向学员重点讲述了开展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市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突出强调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推进依法治市,提高城市法治化水平过程中的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第二个专题是“法治化进程中的社区管理”。复旦大学教授于海以“社区建设和社区发展”为题,首先从历史、规范、分析等方面剖析了社区概念,认为,社区具有三个重要属性,即特定的地域性、共同的联系和社会互动,它作为国家政治生活的基础,其非常重要的特征就是自治性,是国家的公权力和个体的私权中间的联系和纽带,是政府与社会有效合作的基础。其次,于海教授着重讲述了在中国当前经济和社会急剧转轨时期,加强社区建设的重要性和主要途径。最后,于教授认为,社区是法律意识培育的基地,是道德成长的地方,加强社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推进社区的法治进程,关键要充分调动广大社区居民的积极性,让民众主动参与,积极投入,并承担责任。
第三个专题是“法制宣传教育与市民法律素质”。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尤俊意以“市民素质与市民法律素质”为题,结合市委近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有关“世博会与上海新一轮大发展”的大讨论,深入分析了市民素质的内涵,着重阐述了提高市民综合素质对于塑造新时代上海城市精神的重要意义。接着,尤教授对市民法律素质的三个主要方面即法律知识、法律意识和法律能力所包括具体内容进行了讲解,并就提高市民法律素质的几个问题作了比较全面的探讨,尤其强调,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要将普法与心理建设相结合、与道德建设相结合、与社会治理和城市管理相结合、要与社会热点问题相结合,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天的培训时间虽然非常短暂,但参加培训人员普遍反映收获很大,认为这次培训安排合理,效果良好。 |